目前雙薪家庭居多,許多母親生產完56天的產假結束後就必須投入職場,對於在職母親來說,返回職場後持續哺乳是一大挑戰,導致無法長久哺餵母乳。
目前職場哺乳常見的困擾和挑戰
- 工作時間無法彈性調整, 無法按時擠奶導致塞奶或奶量減少
- 缺乏私密的擠乳空間及冷藏設備儲存母乳
- 擔心影響工作效率,遭受同事或主管的負面態度
台灣以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保障母親在上班時間內擁有哺乳或擠乳的權利,但如何有效落實,仍有許多值得討論的面向。這幾年企業推動永續發展(ESG),在落實社會責任(S)母性健康保護是個重要的議題,本文先從企業的面相談起,由ESG的角度切入,或許更能喚起企業對職場哺乳的重視,第二部分再從個人角度談自身如何努力。
一、企業面如何從ESG角度推動母性健康保護
E環境面~哺乳室
根據性別平等法第23條,若企業有100名以上勞工,則應提供哺(擠)乳室,以確保母親擠乳時的私密性與舒適度,進一步支持母親持續哺乳。
哺乳室有以下條件
- 獨立且隱密的空間,避免外人干擾
- 具備座椅、桌子、插座(供電動擠乳器使用)
- 冷藏設備以存放母乳(如果是公共區域的哺乳室,並不需要冷藏設備,但在公司內部要有冷藏設備,得以儲存一天的乳汁)
各縣市都有優良哺乳室分級認證評選,優良者有獎金,也是讓企業用心設置的誘因之一。
S社會面~母性保護措施
- 哺擠乳時間
平日上班的媽媽若是長時間無法擠奶,可能會有塞奶或是乳腺炎的問題,如果職場環境無法有好的擠奶時間和地點,母親也會傾向退奶,因此根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8條,雇主應提供哺乳或擠乳時間,以確保母親能夠持續哺乳:
- 受僱者子女未滿二歲須親自哺(集)乳者,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,於每日工作 8 小時以內者,應另給哺(集)乳時間 60 分鐘
- 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,應再增加一次哺乳時間。
- 夜間工作
夜間工作的母親更是會遇到哺乳時間難以安排的問題,因此第30條規定哺乳期內的女性員工若需從事夜間工作,可要求調整工作時間。(對於夜班醫護人員、工廠輪班員工等夜間工作者尤為重要,確保她們能夠在兼顧母乳哺育的同時,維持工作權利。)
- 夜間工作指的是晚間10點至次日6點的工作時段。
- 哺乳期內的女性勞工(通常指嬰兒未滿1歲的母親)可申請不從事夜間工作,或要求合理的替代措施,例如輪班調整。
- 育兒支持
這邊並無法條限制,但是我們呼籲企業能夠給予母親適當的育兒支持,優於法律的規定, 能讓母親們更能減輕育兒的壓力。
- 提供優於法令的育兒留停制度
- 設計彈性工時政策,協助平衡工作與哺乳需求,或是能提供遠端工作與混合辦公模式,讓哺乳母親能在家哺(擠)乳,減少壓力
- 提供育兒諮詢及護理資源,比如新手爸爸媽媽社團,或是企業內育兒講座。
- 主管與同事教育訓練,提升對母乳哺育的理解,減少職場歧視
G制度面~
- 追蹤育兒留停復職率及留任率
- 建立完整的母性健康保護措施
以上是企業可以在永續發展推動的方向。2023年葡萄王企業,曾經以葡萄籽計畫,以優異的母性保護措施,包含聘請國際泌乳顧問給予諮詢和專業講座,得到台灣永續行動獎。
二、個人面如何持續職場哺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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擠奶時間分配
職場哺乳,如果本來就是母乳瓶餵的母親, 就依照規律的時間擠奶。親餵的母親,可以以”上班擠奶瓶餵,下班親餵”的模式持續, 以我自己為例,我也是56天產假結束就回到職場繼續住院醫師的訓練,但上班擠奶下班親餵,母乳哺餵也能持續到小孩近2歲。
有些少數的狀況是寶寶只接受親餵,那可以在靠近媽咪工作的地點找托兒服務,中午休息時間,或在哺乳時間就近哺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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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性的擠奶方式
通常是以電動擠奶器為主,擠奶時間大約20分鐘,最後再輔以手擠加強局部部位,總共時間大約為30分鐘,稱之為”大擠”,完成二到三次噴乳反射即可(可以排出約80-90%的奶)。目前有許多免手持電動擠乳器,更能突破空間的限制,只要在會議之前抽3分鐘去廁所將免持電動擠乳器放入胸罩內, 就可以一邊工作(開會),一邊擠乳。也更鼓勵每個哺乳媽媽都要學會如何手擠奶,只需要一瓶集乳瓶,不需要大包小包,找一個安全私密的環境(甚至只需要拉簾),就可以擠乳。
*備註:若媽媽無法適當在擠奶時間擠奶,並感受到脹奶,建議可以到適合的空間,進行”小擠”,只要每邊各擠約3分鐘,完成一次噴乳反射即可(可以排出約50%的奶)
3. 做好計畫
在懷孕階段,其實就可以開始計畫並且看看職場是否有學姊有類似的經驗,觀察她們目前擠奶的方式,思考自己是否能執行,並與同事討論。
懷孕階段
- 想清楚自己想要的哺乳型態(配合工作型態)
- 找尋適合的擠乳地點
- 找尋適合的擠乳器,哺乳胸罩
產假期間
- 練習親餵
- 練習手擠奶(電動擠奶 可等比較奶比較順 或等上班後再開始)
- 親餵完可手擠一些 存量庫存
準備回職場
- 調整餵奶 擠奶時間/寶寶作息
- 練習擠奶
- 開始庫存預備的母奶(至少一天份)
- 上班第一天最好安排在周三以後,減少母嬰分離時間,能在周末再做調整
- 給照顧者練習瓶餵寶寶
回到職場
- 確認儲乳容器及擠奶用品準備好
- 三到四小時擠奶一次
- 穿著方便 容易擠奶
- 獲得同事 長官的支持
三、結論與展望
職場哺乳不僅是個人選擇,更是社會責任的一環。除了法規保障,我們更要透過企業支持與社會意識提升,母親才能真正擁有持續哺乳的權利與能力,而不只是法條最基本的權利。
本文提及的企業母性保護措施,不侷限於哺餵母乳的婦女,也能支持到哺餵配方奶的母親,以現今少子化的浪潮,這樣的保障,才能讓每位母親可以實際享有的支持系統。唯有如此,才能確保養育孩子/母乳哺育的長期推動,並真正實現母親、嬰兒與社會三方共贏的局面。
